我的小nai狗[女A男O] - 第38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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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孩子们的效率很快,买了就走,走完这批另一批又围了上来。

    “喜欢的东西不去争取,就会落到别人的手里,既然想要,那就要勇敢的说出来。”

    这话是在路岑亦耳边响起的,很轻,只有他能听到。

    他下意识抬头望去,入目的是一张陌生的脸,但那双熟悉好看的眼却没有任何变化,此刻正闪烁着一抹温柔的鼓励。

    争取吗?

    他,真的可以吗?

    “老板,我想要哈哈猪和比乐兔。”

    这两个,是他父母犹在时,快乐的童年里印象最深的一部动画里的主角。

    摊子上的这两个作品刚才已经全都被买走了,听见路岑亦的话,摊主利索的应了一声,开始重新制作起来。

    “这么喜欢?”

    因为路岑亦一左一右的拿着俩短签,导致牵不到手的鸳北沁不爽了。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路岑亦爱不释手的左看看又看看,第一次给予鸳北沁相当爽快的肯定答复。

    鸳老板觉得她需要自力更生一下。

    “这玩意儿不吃会化的。”

    睁眼说瞎话的典范在此。

    其实这种食物的原材料是一种可食用但固性非常高的东西,如果不吃的话,放在常温下起码能够保存三到五年,即便时间到了,它也顶多是氧化褪色,失去好看的模样,压根儿就不存在会化的情况。

    但是,鸳北沁这&039;拙劣的谎言&039;欺负欺负&039;没文化&039;的路岑亦还是相当绰绰有余的,这不,听她这么一说,人立即皱了一张小脸,满目皆是不舍。

    “我们等下还要去玩,还要吃其他的东西,你总不能一直把他们拿手上吧。”

    在鸳北沁的谆谆教诲下,路岑亦终于选择了妥协,小心翼翼的左手的那只哈哈猪举到了嘴边,还没等他开吃,右手突然一轻——

    手指握着的地方,只剩了一根孤零零的短签,哪里还有那只可爱的比乐兔。

    路岑亦:就很秃然! ! !

    鸳北沁知道路岑亦有个小习惯,那就是他会把他最喜欢的东西留到最后,就像他手里的俩动物,从他先吃哈哈猪就可以看出来,两相比较之下他更喜欢的是右手的这只兔子。

    接收到来自路岑亦的控诉小眼神,鸳北沁笑得一脸无赖,她抬手指了指自己嘴,示意对方想要可以来抢。

    路岑亦“……”

    见人刷的低头,咬着他唯剩的哈哈猪,鸳北沁颇为可惜的摇了摇头,她还是很希望这小家伙过来抢的。

    唔,这玩意儿太甜了,果然只有小孩子喜欢。

    “那是什么?”

    不远处,一大群的小孩子一边尖叫着,一边却又满脸笑容的飞快奔跑着,他们的身后,追逐着几只和他们差不多高的生物,周围的家长并没有露出什么震惊害怕的神色,显然那也是个娱乐项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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