趴伏在大沙丘后面的神无咽了口唾沫,氤氲着黑气的眼眸炯炯闪烁,迫切希望自己能尽快加入这个和谐的大家庭。
资源算不上丰富的沙漠中,特别是夜晚,最可怕的就是让血腥味散发出去,因为沙漠的独特环境让这里的食rou动物进化出了近乎变态的觅食本领。
二十几公里之外,一群饥饿难耐的狼群正在头狼的带领下,耐心寻觅着今夜的大餐。
头狼抬着长吻在空中嗅了嗅,辨认出了夜风带来的血腥味。
气息有些杂,可受伤,代表着猎物或许唾手可得,头狼没有多作犹豫,低沉地叫了一声,带着自己的同伴追着血腥味狂奔而去......
神无离开的时间有些长,天边都泛起一线浅金色霞光时,他才一脸餍足地拎着两只肥美灰兔回来。
此时营地里所有人都起来收拾好了各自的行囊,正围在篝火边等着吃今天的第一顿热乎早餐。
相比起昨晚因疲倦不堪而随意糊弄的干粮糊糊,今早的早饭算是比较让人期待的,因为库尔班大叔在骆驼背着的物资袋里翻到了几包泡面。
这玩意儿在现在,可是个好东西,堪称色香味俱全。
神无一回来就闻到一股霸道的香味,眼睛一亮,笑盈盈走过来把兔子往篝火旁一放,丝毫也不见外地盘腿坐下来:“哎呀好香啊!我运气真好,赶上吃早饭了,小罗,多煮点,饿了一天一夜了,待会儿我可能吃得比较多。”
不等小罗怼他,神无就扭头凑到林莎旁边说:“咱们这周围都没什么动物,我一个人就拿着把匕首,也不敢走太远,一夜没闭眼地蹲了半宿才打到这么两只兔子。林老板,你看天气这么热,要不然咱们就都给烤了?”
林莎看他双眸炯炯有神,脸上气色饱满,整个人神采奕奕,根本不信他真的一晚上没睡。虽然好奇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,林莎没问,只是抬了抬下巴,让耗子张帮忙把兔子拿出去处理了。
耗子张早年是个土夫子,擅长对付一些机关xue窍,洗手以后就到大兴安岭当了个猎户,处理猎物这些事儿,他最拿手,也最稳妥。
耗子张闷声不吭地拎着两只兔子走了。
始终在观望神无的神父跟黄毛白人叽叽咕咕小声交流着什么,叼藏就是个初中都没毕业的学渣,当然听不懂英语。
理所当然的,神无也听不懂那俩洋人在叽咕些啥。
本身就是外籍华人的小罗跟林莎却能听懂。
黄毛白人长得人高马大,却有一个可爱的名字——乔治。
乔治看了一眼神无,有些不满地叽咕:“这个背叛同伴的人为什么又回来了?”
神父也有些不满,不过他比划了一个十字,心平气和道:“神爱世人,迷途知返的羔羊,也理应受到圣光的照耀。”
乔治翻了个白眼:“威尔斯神父,这可是害死了同伴的罪人!”
神父念起圣经里关于宽恕罪人的选段,念得乔治有气无力地垂下了脑袋。
听了全过程的林莎跟小罗都未理会,林莎起身拿着望远镜蹬上一处坡度较缓的蘑菇岩石,极目眺望。
小罗看林莎没反驳,便知道是什么意思了,将原本已经放回去留给老板开小灶的两包泡面又拿出来,一边拆开往锅里洒调料包熬煮,一边问试探着跟神无攀谈起来:“你昨天不是跑了吗,怎么又回来了?难道是遇上那伙人了?”
神无盯着锅里随着开水翻滚已经融成汤的调料包,不走心地说:“没,车落流沙里了,跑出来一看啥也不剩,就回来找你们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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